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15问。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自贡房产网客服专线13086422002咨询。
01
问:什么时候购买的房子能享受财政购房补贴?
答: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范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二手商品住宅的特定人群给予购房财政补贴。
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02
问:财政补贴对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二手商品住宅的套数(个数)有无限定?
答:在财政补贴有效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申请财政补贴的房屋套数为首套或第二套;购买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符合申请财政补贴的数量为同一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不超过2个;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套数不限定。
03
问:哪种房屋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答:《细则》中规定的新建普通商品房是指已纳入我市房地产网上交易平台财政补贴房源库(以下简称“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在补贴范围内:(1)套型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2)容积率在1.0以下;(3)各类征收拆迁安置房(包括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4)在2020年11月10日及以前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再重新进行网签备案的;(5)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姓名与《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确认书》记载姓名不一致的(继承和婚姻变更情形除外)。
04
问:哪种车位车库算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
答:就是住宅小区(含商住混合房地产开发项目)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没有销售的用于停放汽车的产权车位车库(不含在2020年11月10日及以前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重新再进行网签备案的)。
05
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本次购房补贴对象主要有以下九类:
(1)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2)因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3)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层工作者,包括: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人才,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5)大专以上毕业生,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6)现役军人(含直接服务军队的在编人员)、军属、退役军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7)外地来我市就业创业人员(非自贡市户籍)、农村居民,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8)购买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的个人,给予3000元/个的补贴。
(9)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购房人所缴契税总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06
问:申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具体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本次申请购房补贴的流程有4个环节:
(1)特定人群资格认定。由购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认定表》到相关部门进行购房补贴资格认定。
(2)核查购房人房屋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购协议时,通过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核查购房人在我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信息,联机在线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通知书》。
(3)开发企业自愿优惠。对于符合购房财政补贴的购房人,开发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给予购房人享受的财政补贴同等标准的企业优惠。
(4)出具购房补贴确认书。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购房人身份证明、《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认定表》等资料提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确认后,出具《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确认书》。
(5)申请购房补贴。申请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发放购房补贴,补贴申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07
问: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时,特定人群资格认定应在哪里进行办理?
答:购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认定表》到以下相关部门进行购房补贴资格认定:
(1)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因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813-5508013)或当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
(2)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环卫工人由市城管执法局(咨询电话:0813-2104495)或当地市级城管执法部门认定。
(3)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交司机由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813-8115367)或当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认定。
(4)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13-2204212)或当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5)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由所在(或派驻)社区居委会认定。
(6)持“天府英才卡”A卡或自贡市“天府英才卡”B卡(盐都人才绿卡),或持经审批的《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的各类人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咨询电话:0813-2402900)
(7)现役军人(含直接服务军队的在编人员)、军属由自贡军分区认定。(咨询电话:17390590715)
(8)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局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咨询电话:0813-2121661)
(9)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原件、外地来我市就业创业人员(非自贡市户籍)持用工单位证明原件、农村居民持户籍证明原件交开发企业扫描上传房地产网签备案平台认定。
《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认定表》可在各开发企业售房部领取,也可在“宜居自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
08
问:申请住宅小区一手车位车库财政补贴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发放购房补贴,补贴申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09
问:申请二手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契税财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10
问:申请财政购房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确认表》原件;
2.《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原件(到申请窗口填报);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自贡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二)购买一手车位车库
1.《自贡市购买新建车位车库财政补贴申请表》原件(到申请窗口填报);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复印件);
5.申请人本人自贡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三)购买二手商品住宅
1.《自贡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原件(到申请窗口填报);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复印件,中介成交的可在中介机构门店打印,自然人成交的在政务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请窗口打印);
5.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自贡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11
问:核查购房人名下住房套数,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标明的所有购房人都进行核查么?
答:只核查《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认定表》标明的申请人名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套数。
12
问:我在2020年11月10日前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撤销网签合同,再以我本人或者其他人名义购买该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答:按照《细则》规定,在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网签合同撤销后重新签订合同的,该套新建商品住房将不再属于享受购房补贴的房源。
13
问:夫妻同时具备购房补贴资格,可以双重享受么?
答:不能。如购房人同时满足多种补贴对象身份的,只能以其中一种补贴对象类别申请补贴。
14
问:已入房源库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可以在房地产网上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ijuzg.com/)和市房产交易(棚改购房)服务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部查询入库房源及价格信息。
15
问:办理财政补贴的窗口在哪里?
答:在自贡市房产交易(棚改购房)服务中心财政补贴窗口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地址:自流井区西山路西山公园大门斜对面,咨询电话:0813-2609712。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全部评论
回复(0)